信仰是抵御酷刑索密的唯一防線
保密活動是保密主體與竊密(索密)主體之間的對抗和斗爭,是雙方利益沖突所導(dǎo)致的殊死較量和智力對抗。特別當這場斗爭的雙方力量對比懸殊,索密者處于優(yōu)勢地位和高壓態(tài)勢,守密者處于弱勢地位時,博弈雙方已經(jīng)不是在設(shè)備、技術(shù)和智慧上的較量,而是信念、意志和精神上的比拼。古往今來,保密史上有不少面對酷刑仍堅守秘密的仁人志士,后人在描述這種不對稱的較量時往往用“百折不撓”“視死如歸”“忠于職守”來形容守密者,而支撐力量往往歸之于信仰。
“竊”的本義是用陰謀手段暗中獲取,因而相對于竊密而言,守密者高超的謀略、嫻熟的技術(shù)、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等是保密的重要條件。但是索密就完全不同了。索密是在守密者知曉其目的情況下,采用包括強制性手段在內(nèi)的一切方法,突破守密者的精神防線來獲取想要秘密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守密者的信仰及意志就成為抵御酷刑索密的唯一防線。
刑訊逼供在我國始于秦代,盛于唐代,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頒布《大總統(tǒng)令內(nèi)務(wù)司法兩部通飭所屬禁止刑訊文》,從法律文本上宣布廢除。在國外,刑訊逼供的廢除則更早。但無論日本侵華時期,還是國民黨統(tǒng)治時期,刑訊逼供仍是從囚犯身上獲取所需信息的主要手段。被捕后的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和一批尋求真理的革命志士是酷刑索密的主要對象,也是體現(xiàn)保密價值觀的最典型的群體。
很多歷史記載常用“滅絕人性”形容施刑者,影視作品中也常常將作為正義化身的受刑者的堅貞不屈和代表反動的施刑者的殘暴獸性作對比。實際上,中世紀對人身和人性的摧殘在進入文明社會后已為社會所不齒,但施刑者仍在社會看不到的地方濫用酷刑。他們往往寄希望于兩點:第一,人類的生理和心理忍受是有極限的,采用新技術(shù)的肉刑并輔以“科學(xué)”的心理戰(zhàn)是可以有效地突破人的身體和心理防線;第二,他們自己是“正義”的一方,對“邪惡”的瘋狂施暴是理所當然的,受刑者是“罪有應(yīng)得”。他們將受害者當作對社會秩序的威脅、對政府管理的挑戰(zhàn)。受刑者要么“回頭是岸”,要么就以失去身體的完整性甚至整個生命作為“抗拒”的代價。持有這種理念的施刑者在陰暗的審訊室失去人性,而下班后又回歸正常。
不管是日本憲兵,還是中統(tǒng)、軍統(tǒng)的審訊者,都是基于這樣的理念來對付共產(chǎn)黨員和革命志士。為了獲取線索,審訊者想方設(shè)法折磨他們的身體或者通過心理“感化”摧毀他們的意志。這些手段有的獲得了瓦解防線效果,一些變節(jié)者不僅供出黨的組織秘密,還反過來充當勸降者。但是,同樣的手段碰到另一群人卻絲毫不起作用。被叛徒出賣的中共重慶地下黨員江竹筠在受盡老虎凳、辣椒水、吊索、帶刺的鋼鞭、撬杠、竹簽和電刑后,仍拒不交出敵人所要的川東暴動黨組織和重慶中共地下黨組織的情報。面對死亡威脅,江竹筠的回答是:“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驗。竹簽子是竹子做的,共產(chǎn)黨員的意志是鋼鐵!”
除了采用強硬的高壓手段,索密者還會通過“感化院”“反省院”“自首政策”“個別談話”等“懷柔”手段迫使革命志士屈膝就范。如果金錢利誘、封官許愿和精神折磨再不奏效的話,就挖空心思地從人性中最軟弱的地方下手。1932年,中共南京特委書記李耘生被捕后,敵人以其兩歲兒子的生命相要挾,逼其就范,李耘生沒有吐露半點黨的秘密,從容就義。1946年,董健民和鐘琪夫婦接受黨組織派遣攜秘密文件離開延安奔赴東北,途中突然遭到國民黨軍警登船搜捕,面對險情,夫妻帶著剛滿兩歲的孩子寧愿跳海也不讓密件落入敵手。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碰到這些“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一切用在常人身上能奏效的手段似乎都不靈驗。
看看烈士紀念館照片墻上那些年輕英俊的面龐,讀讀那些飽含親情、傾吐真情的訣別信,很難想象這些有父母妻兒、兄弟姐妹、熱愛生活的年輕人,何以為了保住一份名單、幾份文件放棄唾手可得的榮華富貴,舍棄最寶貴的生命。這些烈士之所以能夠大義凜然地面對人類生理極限和心理極限的考驗,除了信念,除了崇高信仰的力量,沒有其他理由能夠解釋得通。
信仰是一種緣于靈魂深處的力量
人們對信仰的理解可能不盡相同,但共同點都是將信仰看作精神的追求,看作對自己認定或設(shè)定對象的堅貞不渝和無限向往,這是一種緣于靈魂深處的力量,是人們對某種體現(xiàn)著最高生活價值的執(zhí)著追求。方志敏在獄中有一段關(guān)于信仰的對話。勸降者說,為什么要做傻子,去為幾百年后的事情拼命呢?對此,方志敏寫道:“為著階級和民族的解放,為著黨的事業(yè)的成功,我毫不稀罕那華麗的大廈,卻寧愿居住在卑陋潮濕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寧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軟的鋼絲床,寧愿睡在豬欄狗巢似的住所?!薄斑@些都不能絲毫動搖我的決心,相反的,是更加磨煉我的意志!我能舍棄一切,但是不能舍棄黨,舍棄階級,舍棄革命事業(yè)。”
據(jù)《人民日報》報道,埋骨雨花臺的烈士,74%受過高等教育;葬身渣滓洞的英靈,70%出身富裕家庭。他們走上革命道路,顯然不是生活所迫,本應(yīng)順風(fēng)順水偏向荊棘而行,本可錦衣玉食不惜向死而生。為信仰獻身,為理想殉道,在今天也許很難切身理解那個年代先烈們的世界觀和保密觀。但就是他們鑄造了民族的血脈精魂,讓億萬人呼吸到了“英雄的氣息”。
撫今追昔,保密史上那一段段令人難以忘懷的時期、一個個令人難以置信的事例,讓我們在景仰和驚嘆精神力量的同時,不能不對精神追求的信仰作進一步思考。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對于消解生活的空虛感、恐懼感,擺脫無聊、寂寞和孤單的狀況,賦予生活以方向和意義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這些都無法為先烈們的信仰作注解。在道德信仰、宗教信仰、哲學(xué)信仰等體系中,有這樣一種政治信仰,使得信奉者不惜舍棄一切,為之堅守,為之獻身。這些中華民族優(yōu)秀分子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苦苦追尋救亡圖存之道時,既吸收了民族文化中“先天下之憂而猶,后天下之樂而樂”的愛國主義觀,“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人格品德,不畏強暴、同仇敵愾的忠肝義膽,勇于探索、銳意進取的自強自尊等優(yōu)秀的精神食糧,又有馬克思主義武裝起來的對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認識的堅信不疑。對他們而言,保密就是為了堅守信仰。
在那個入黨即意味著殺頭的年代,他們中有很多人確實沒能等到勝利的到來,還有一部分不為世人所知。新中國成立初期,秘密赴臺的1500余名干部中,在北京西山無名英雄紀念廣場留下英名的僅846名。自革命戰(zhàn)爭年代以來,先后約有2000萬名烈士為我國革命和建設(shè)事業(yè)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而編入各級政府烈士英名錄的僅有約180萬人,南京雨花臺烈士陵園留下姓名的烈士僅1519位。幸存者中,長期隱姓埋名、無法說清真實身份,甚至遭受后世誤解的也大有人在。如張露萍等7烈士被國民黨秘密槍殺,敵人隨后的大清洗使黨組織對他們的情況一時弄不清楚,在延安“搶救運動”中還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直到1983年才真相大白,張露萍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們不為名、不為錢、不為官、不畏死,他們是為理想和信仰獻身的真英雄。
馬克思說:“如果我們選擇了最能為人類福利而勞動的職業(yè),那么重擔(dān)就不能把我們壓倒,因為這是為大家而獻身;那時我們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憐的、有限的、自私的樂趣,我們的幸福將屬于千百萬人,我們的事業(yè)將默默地但是永恒發(fā)揮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對我們的骨灰,高尚的人們將灑下熱淚?!睙o數(shù)革命先烈義無反顧地為我國的未來而獻身,支撐著他們革命意志的就是要“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quán)”“消滅社會的階級區(qū)分”(黨的一大綱領(lǐng))。正如印度著名詩人泰戈爾所說,“人類永久的幸福不在于獲得任何東西,而在于把自己給予比自己更偉大的東西,給予比他的個人生命更偉大的觀念”。這種偉大的觀念所昭示的,不僅是個人走向未來的自覺,更是人類未來的目標導(dǎo)向。它賦予人以使命感、崇高感,能激勵自己承受磨難,做出自我犧牲。一旦確立了這種信仰,就會以生命的全部,投入為之奮斗的事業(yè)。
我們講保密價值觀,往往與利益、政治、安全相聯(lián)系,很少與信仰掛鉤。的確,與利益不同,信仰不是占有;與政治不同,信仰不是管理;與安全不同,信仰不管是否免于威脅。信仰是行動的指南,是奮斗的旗幟,是維系的紐帶。信仰者堅信,他不是孤軍奮戰(zhàn),他所奉行的信仰凝聚了人民的愿望,是得到公眾高度認同和肯定所形成的價值共識。這個代表性的群體,具有共同理想和目標追求而不惜為之捐軀的組織就是中國共產(chǎn)黨,這個黨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是為維護人民的利益而存在的。共同的使命感構(gòu)成了黨員必備的政治立場、思想基礎(chǔ)和行動目標,并堅信能夠?qū)崿F(xiàn)這一目標。這種對信仰的執(zhí)著追求就是無數(shù)革命志士在孤立無援的刑訊室、在遠離組織的鐵窗煉獄、在瀕臨絕望的危情險境、在面對槍口的刑場,誓死不出賣黨的秘密的意志來源和精神支柱。
(轉(zhuǎn)載自《保密工作》雜志2020年第5期)